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西南大学
三、参加单位
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四、比赛分组
比赛分甲、乙、丙、丁4组,甲组为本科院校普通学生,乙组为高职高专院校普通学生,丙组为体育教育及社会体育专业学生,丁组为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特长生及运动训练专业学生。
注:本、专科学段丙组学生,凡参加非体育专业全国统考、统招后升入硕/博学段的,可参加甲组比赛。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甲、乙组11月4-6日,丙、丁组11月11-13日。
比赛地点:西南大学第五运动场网球场。
六、比赛项目
(一)团体赛
1.甲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单打、单打、双打)
2.乙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单打、单打、双打)
3.丙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单打、单打、双打)
4.丁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单打、单打、双打、单打、双打)
(二)单项赛
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
七、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中的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就读,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可参加网球比赛者。
(三)参赛运动员年龄原则上限制为199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四)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期间参加比赛届数不得超过规定正常学制年限(运动员参赛届数均以重庆市教委公布的赛事秩序册为准),留级、休学、当兵转业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出具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大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招办公章和学校公章,否则不予参赛。
(六)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和举报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缴纳500元申诉费后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的,申诉费如数退还;经审查申诉不符的,申诉费不予退还。
八、参赛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3名,工作人员1名,队医1名。兼有两个组别的单位可报各组男、女团体赛各1队,但1名队员只能参加1个组别比赛。其他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参赛。甲组、乙组、丙组每队正式队员不少于4名,丁组正式队员不少于7名,每队还可报替补队员1名。参赛运动员必须为原始报名人,不得顶替。
(二)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可以兼报单项赛,单项赛报名人数不限(单项赛运动员不得兼项)。
(三)甲、乙组学生可参加丙组比赛,丙组学生只能参加丙组比赛。丙组学生可参加丁组比赛,丁组学生只能参加丁组比赛。若双打队员之一为丙组学生,则该对选手视为丙组;若双打队员之一为丁组学生,则该对选手视为丁组。
(四)各参赛队于10月22日下午4:00前将报名表电子件传邮箱1196881195@qq.com,并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表(报名联系人:吴璇18008366631)。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逾期报名视为弃权。报名表纸质件必须电脑打印,加盖单位及医院公章,于代表队报到时交竞赛组。
(五)比赛抽签将根据上届名次确定种子,采用自动抽签。
(六)各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教练员及随队工作人员办理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竞赛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比赛采用一盘六局平局决胜制,无占先记分法。所有比赛均采用信任制的方式进行(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情况更改赛制,但原则上同一轮次的赛制相同)
(二)团体赛: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进行单循环赛,视参赛队数确定组数,小组团体赛必须打满三场或五场,如一场弃权,视为全场弃权;小组前两名队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附加赛,决出1-8名。团体比赛少于5队(含5队)组别采用单循环赛,决出全部名次。
(二)甲组、乙组、丙组团体赛出场顺序:第一单打、第二单打和双打;丁组团体赛出场顺序:第一单打、第二单打、第一双打、第三单打、第二双打;所有运动员不能兼项。
(三)所有单项比赛(男单、男双、女单、女双)原则采用淘汰赛和附加赛决出1-8名。不足8队采用单循环决出全部名次。
(六)比赛用球为欧帝尔,每场比赛使用2个球。
(七)赛前5分钟各队将出场顺序表交裁判员,本场比赛运动员必须全部到场,甲组、乙组、丙组团体赛中,双打比赛在第二单打比赛接受后5分钟内,可向裁判员提出换人;丁组团体赛中第二双打比赛在第三单打比赛结束后5分钟内,可向裁判员提出换人。
(八)小组循环赛的名次确定方法:如两个队胜次相等,则按相互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以下顺序判断名次:
1.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场数;
2.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队获胜局数百分比;
3.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队的获胜分数百分比;
4.仍相等,由组委会组织抽签决定。
5.同一序列的判断名次中,还剩两个人(队)仍然相等的情况下,按照两队之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
获胜盘(局、分)数百分比=(胜数/(胜数+负数))×100%
(九)比赛严格执行《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十、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各项团体赛和单项比赛均录取前8名,团体赛颁发奖牌,运动员颁发奖证。报名不足8人/对(含8人/对)的项目,递减1名录取。
(二)各组别团体赛前3名的教练员,赛会期间无违纪行为的,评为优秀教练员,颁发奖证。
(三)大会按6:1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颁发奖牌,个人颁发奖证;按5:1评选优秀裁判员,颁发奖证。
十一、经费及其他
(一)各参赛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按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标准,比赛期间运动员每人每天食宿费200元,由各参赛单位自理。
(二)参加甲、乙、丙组团体赛的单位按每队500元缴纳参赛费,丁组团体赛每队缴纳600元参赛费。参加单项赛的运动员按单打每人30元、双打每对50元缴纳参赛费。
(三)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违纪现象,真正做到公平竞争,确保竞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交纳1000元保证金。比赛结束后,未违反大会有关纪律规定的运动队,如数退还所交纳的保证金,有违纪行为的参赛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甲、乙组各参赛队于11月4日(丙、丁组于11月11日)下午2:00—3:00,到西南大学网球馆会议室报到,并交纳参赛费、保证金,提交报名表纸质件、运动员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复印件、代表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领取秩序册。当日下午3:00召开领队、教练及裁判长联席会,4:00团体开赛。请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五)本次比赛的仲裁委员和资格审查委员会、技术代表、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调。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六)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1重庆市大学生网球比赛报名表
附件:
2021重庆市大学生网球比赛报名表
单 位:(盖章) 医院:(盖章)
领 队: 手机:
教练员: 手机:
团体赛报名表
甲组 / 乙组 / 丙组 / 丁组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所在院系、年级 |
身份证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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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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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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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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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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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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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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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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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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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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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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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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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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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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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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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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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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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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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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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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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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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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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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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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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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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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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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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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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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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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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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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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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赛报名表
项目 |
姓名 |
性别 |
组 别 |
所在院系、年级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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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单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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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单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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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单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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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单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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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单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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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单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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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双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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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双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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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双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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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双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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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双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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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双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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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双1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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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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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双2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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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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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双3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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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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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参赛人数较多,可自行添加报名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