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三、协办单位
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四、参赛单位
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五、比赛分组
比赛分甲、乙、丙三组,甲组为本科院校普通学生,乙组为高职高专院校普通学生,丙组为体育专业学生(含享受高考优惠政策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体育特长生、运动系学生等)。
注:本、专科学段丙组学生,凡参加非体育专业全国统考、统招后升入硕/博学段的,可参加甲组比赛。
六、比赛地点及时间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甲、丙组11月1~10日,乙组11月15~24日。
七、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中的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凡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俱乐部、行业体协(不含学生体协)、企业参加过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含各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中国女子足球超级联赛、中国女子足球甲级联赛、全国女子足球锦标赛、女子足协杯赛(含各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者,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就读,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可参加足球比赛者。
(四)参赛运动员年龄必须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五)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期间参加比赛届数不得超过规定正常学制年限(运动员参赛届数均以重庆市教委公布的赛事秩序册为准),留级、休学、当兵转业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出具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大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招办公章和学校公章,否则不予参赛。
(七)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和举报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缴纳500元申诉费后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的,申诉费如数退还;经审查申诉不符的,申诉费不予退还。
八、参赛办法
(一)各校在完成校级联赛的基础上,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兼有两个以上组别的单位,每个组别可报男、女各1队参赛,但1名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组别比赛。其他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2人,队医1人,运动员25人(抵达赛区22人)。运动员大名单一经上报,比赛期间不得更改、替换。
(二)各参赛学校于10月19日下午6:00前,将报名表电子件传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邮箱446383257@qq.com,并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表(联系人:李老师17320419101)。报名表纸质件加盖单位和医院公章,于代表队报到时交竞赛组。
(三)10月20日下午15:00在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体育与国防教学部会议室召开抽签会,请各组别参赛队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四)各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教练员及随队工作人员办理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九、比赛办法
(一)根据报名队数确定赛制。
(二)比赛参照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并严格执行《重庆市大学生足球比赛纪律规定》。
(三)每场比赛时间:男子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女子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四)换人规定
1.男子组:每场比赛允许填报上场队员11人,替补队员9名,但只可替换7名队员,每场比赛换人次数不得超过3次,中场休息换人不计入次数。
2.女子组:每场比赛允许填报上场队员11人,替补队员9名,可替换9名队员,每场比赛换人次数不得超过3次,中场休息换人不计入次数。
(五)红黄牌规定
1.被出示黄牌累计两次停赛1场,同一场比赛因连续被出示两张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两张黄牌不做累计。
2.第一次被出示红牌停赛1场,连续两次被直接出示红牌,则终止该名队员参加本次比赛资格。
3.小组赛的红黄牌累计带入交叉赛。
(六)在循环赛制中,每队胜1场计3分、负1场计0分;常规时间比赛平局以踢点球决定胜负,胜者计2分,负者计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公平竞赛积分高者,名次列前(一张黄牌减1分,两黄变1红减3分,直接被出示红牌减4分,一张黄牌加一张直接红牌减5分)。
(七)参赛队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参赛,经组委会同意,可按弃权处理,判对方3∶0胜;如参赛队自行决定某场比赛弃权或罢赛,则判该队所有比赛以0∶3告负。
(八)各参赛队自备深、浅两套符合规则的比赛服。比赛服必须印制明显号码,且与报名表相符。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穿统一足球服装,穿长足球袜、护腿板、帆布面子软底胶钉鞋或皮面胶钉鞋。守门员上衣颜色与队员区别,可穿长运动裤。场上队长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佩戴任何饰物者不得上场比赛。
十、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各组别录取男、女前8名,颁发奖牌,运动员颁发奖证。8队或不足8队参赛的组别,递减1名录取。
(二)获乙组男、女前6名,甲组男子前6名、女子前3名,丙组男、女前3名的教练员,赛会期间无违纪行为的,评为优秀教练员,颁发奖证。
(三)大会按6:1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和个人,集体颁发奖牌,个人颁发奖证;按5:1评选优秀裁判员,颁发奖证。
十一、经费及其他
(一)各参赛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按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标准,比赛期间运动员每人每天食宿费200元,由各参赛单位自理。
(二)为加强竞赛管理,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须缴纳保证金2000元。比赛期间有违纪行为的代表队,按《重庆市大学生足球比赛纪律规定》的相关条款扣罚保证金,无违纪行为的代表队,赛后如数退还保证金
(三)甲、丙组参赛队于11月1日下午1:30~3:00(乙组参赛队于11月15日下午1:30~3:00)在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博润厅会议室报到,交纳参赛费、保证金,提交报名表纸质件、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复印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领取秩序册。当日下午3:00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5:00召开裁判员会议,请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四)本次比赛的仲裁和资格审查委员会、赛场监督、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调。
(五)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1重庆市大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报名表
附件:
2021重庆市大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报名表
参赛院校:(盖章)医院:(盖章)
组别:
领队:电话:
主教练:电话:
助理教练:电话:
医务人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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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 姓名 |
性别 |
场上 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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