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班风、学风和校风建设,引导学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正面的激励导向作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育人质量,根据《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创先争优评选办法(修订)》,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学生“创先争优”活动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称
1.重庆人文科技学院三好学生
2.重庆人文科技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3.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4.重庆人文科技学院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5.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文艺活动先进个人
6.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7.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8.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先进个人
9.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先进班集体
10.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文明寝室
二、评优资格和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创先争优评选办法(修订)》第四条。
(二)评选条件
详见《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创先争优评选办法(修订)》各奖项评选条件。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
(一)在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和集体向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并写出事迹材料,经班级民主评议,确定初步推荐名单。
(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二级学院党政领导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27日-29日在学工系统中申报对应奖项(先进班集体由班长进行申报,文明寝室由寝室长进行申报,创新创业先进个人由满足条件的学生于10月20日-22日在学工系统上自行申报后创业学院进行审定),并填写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三)经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报送材料和时间
(一)需要报送的材料为签字盖章的《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评优、评奖推荐名单备案表》和《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9-2020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分类汇总表》(两种表均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
(二)学工系统申报工作于10月30日前完成,逾期不报者按自动弃权处理,联系人:刘宇。
五、评选要求
(一)评选表彰学生先进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宁缺勿滥。坚决杜绝“轮流坐庄”等现象的发生和评优、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二)学校和二级学院两级部门在学生推优过程中严格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3天。
(三)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是评优、推优工作的责任人,对评选工作及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评优工作的实施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对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评选工作的管理
(一)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评选工作的管理,认真做好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审工作,坚持条件,保证质量,严格把关。
(二)学生工作与就业处要对推荐审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公示期内师生通过有效方式提出的异议,要认真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收回评优名额:
1.弄虚作假;
2.不具备先进个人评优资格或不符合评优条件;
3.存在除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其他严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