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学习过程考核,进一步规范本科课程过程性考核管理,特制定该管理办法。
一、考核要求
(一)建立以过程性考核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的学生考评制度,学生修读课程成绩由过程性考核成绩和期末成绩综合评定。学生出勤占比不得超过总成绩的5%。
(二)加大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力度,积极开展探究式、启发式、互动式、研讨式、混合式教学,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三)注重课上课下相结合的教学全过程考核,包括出勤考核、课堂表现、课堂测试、作业四个方面。
二、考核形式
(一)考勤(5分):根据学生出勤情况评价。
(二)课堂表现(10分):根据学生在课堂中的学习态度、练习情况等方面,进行成绩评定。
(三)课堂测试(10分):组织学生进行身体素质或运动技能进行随堂测试,评定成绩。
(四)作业(5分):布置适量的作业,让学生自己进行理论及实践的学习,并对作业完成情况进行成绩评定。
三、教师职责
(一)课程组教师共同研究制定本门课程过程性考核实施细则,明确过程性考核的形式、内容和要求,规定过程性考核时间进度,提出课程过程性考核各种形式的考核要求、评分标准与评分比例。
(二)开课初期将课程过程性考核的形式、内容和要求等告知学生。
(三)按课程过程性考核要求布置考核内容,督促学生按时完成考核内容。
(四)批改作业、组织专题讨论、组织教学实践、开展阶段性测验、查阅学生课堂笔记等,并客观、准确、公正地评定成绩。
(五)课程结束后,教师按过程性考核成绩与期末考核成绩相结合,按比例计算学生修读该课程总成绩。
四、相关要求
(一)各教研室负责各门课程的检查和全面管理。跟踪检查课程的教学情况、过程性考核落实情况和成绩评定情况。学期末将课程教学情况及教学效果反馈至学院教务办公室。
(二)教务办公室将在每学期期中、期末教学检查中,重点抽查各门课程过程性考核资料的批改和成绩评定情况。
(三)各教研室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组织相关任课教师认真研究,合理考核学生成绩,科学评价教学效果,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